中共楚雄州委辦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楚雄州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
遺產保護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中共楚雄州委辦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楚雄州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縣市黨委和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區,州委各部委辦局,州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局,州級各人民團體、各企事業單位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楚雄州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及《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結合楚雄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貫徹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深入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工程,切實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水平,努力開創全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與經濟社會建設相互促進、協調發展新局面,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楚雄新征程提供精神力量。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底,全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得到有效保護,工作制度科學規范,傳承體系完善,傳承活力增加。全州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及代表性傳承人總體數量達到全省領先水平,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增至15項以上,省級增至85項以上,州級增至250項以上;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達到14人以上,省級達到130人以上,州級達到420人以上。建設楚雄州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建成全州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體驗中心、傳承基地和傳習館(所、室)達到80個以上。健全楚雄州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構,啟動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申報創建。
到2035年,全州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保護傳承制度更加完善,傳承體系更加完備,結構更加合理,成果全民共享,對推動我州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作用更加彰顯。
二、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
(三)完善調查記錄體系。組織開展全州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調查,加強檔案數字化建設,妥善保存相關實物、資料。加強對農耕文化的調查記錄及相關實物的收集整理工作。對全州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進行全面系統記錄,逐步推進省級、州級代表性項目及年事已高的省級、州級代表性傳承人的調查記錄工作。加強資源整合共享,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成果的利用及數據依法向社會開放。(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四)完善代表性項目制度。完善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名錄的類別、民族和地域構成,構建更加科學合理的代表性項目分類體系,形成更加合理的“國家省州縣”四級 “金字塔形”結構名錄體系。加強代表性項目存續狀況評估,壓實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責任,強化績效評估和動態管理,不斷將具有重要保護價值的代表性項目推薦申報為更高級別的保護名錄。(州文化和旅游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五)完善代表性傳承人制度。健全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制度,以傳承為中心開展推薦認定工作。對集體傳承、大眾實踐的項目如彝族老虎笙、彝族左腳舞、彝劇、花燈戲等,探索認定代表性傳承群體。加強對代表性傳承人的評估和動態管理,完善退出機制。加強傳承梯隊建設,促進傳統傳承方式和現代教育體系相結合,拓寬人才培養渠道,不斷壯大傳承隊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體育局、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六)完善區域性整體保護制度。積極推進國家文化生態保護區申報創建工作。積極爭取上級財政支持,有序推進楚雄市子午鎮以口夸村等13個省級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落實有關地方政府主體責任。逐步推進雙柏李方村等22個州級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保護規劃編制工作,鼓勵支持各縣市將保護區規劃納入當地城鄉發展規劃,并與鄉村振興、民族民間文化藝術之鄉、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民族團結示范村、旅游特色小鎮等項目規劃的有效銜接,注重重點區域的歷史風貌、民居建筑和傳統文化生態的保護,讓人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財政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林業草原局、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州鄉村振興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七)完善傳承體驗設施體系。建設楚雄州非物質文化遺產館,積極推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彝族火把節、彝族服飾、彝族左腳舞、彝族酒歌等項目傳承體驗中心建設,形成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館、農耕文化館、傳承體驗中心、非遺工坊、傳習所等在內的,集傳承、體驗、教育、培訓、旅游體驗等功能為一體的一批傳承體驗設施體系。鼓勵支持教育機構和社會力量興辦傳承體驗設施。(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州財政局、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八)完善理論研究體系。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專家庫,統籌州內非遺研究專家,定期和不定期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學術研討會,對一些重點項目的存續、傳承狀況進行專題研究,擬定保護實施方案。建設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爭創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基地。支持高等院校設置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機構,強化保護成果轉化,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出版工作。(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州財政局、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三、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水平
(九)加強分類保護。深入挖掘查姆、梅葛等民間文學類非遺項目的時代價值、社會功用、創新表現方式。不斷提高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傳統體育等的展演水平,深入實施花燈戲、彝劇、蓮花落等戲劇曲藝傳承發展計劃,加大對優秀劇本、曲本創作的扶持力度,增強表演藝術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推進實施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加強刺繡、三弦、葫蘆笙、羊皮褂、火草紡織、彝族搟氈等各傳統手工藝保護和傳承,推動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彝醫藥等工藝在現代生活中廣泛應用。實施民族傳統節日振興工程,加強火把節、賽裝節、插花節等的研究闡釋和活態利用,開展多形式民族傳統服飾展示展演活動。(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十)主動融入和服務全州發展大局。圍繞建設滇中崛起增長極、現代農業示范區、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總體目標要求,主動融入和服務全州發展大局,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利用力度,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楚雄州“一個中心、四大走廊”建設有機融合,在全州經濟社會發展中生動呈現其獨特的文化魅力,實現可持續發展。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美麗鄉村建設、農耕文化保護、城市建設相結合,保護文化傳統,守住文化根脈。(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十一)促進合理利用。在有效保護前提下,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融合發展。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出一批具有鮮明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的主題線路、研學旅游產品和演藝作品,提高旅游產品品質和文化內涵,推動市場化運營。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如“非遺美食一條街”、“非遺傳統工藝一條街”“非遺購物區”等。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與景區、度假區雙向互融,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景區、旅游體驗基地。支持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發展鄉村旅游等業態,進一步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助力鄉村振興。開發楚雄特色旅游商品,加強妥甸醬油、祿豐醋、云泉豆瓣醬、牟定油腐乳等民族傳統手工藝和傳統飲食保護傳承利用,推進傳統工藝高質量發展。鼓勵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進行文藝創作和文創設計,提高品質和文化內涵。舉辦“非遺購物節”活動,利用互聯網平臺,拓寬相關產品推廣和銷售渠道。(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青團州委、州婦聯、州衛生健康委員會、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四、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普及力度
(十二)促進廣泛傳播。豐富傳播手段,拓展傳播渠道,鼓勵新聞媒體、公共數字文化平臺等,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專欄,做好相關傳播工作。利用文化館(站、室)、圖書館、博物館、傳習所(點)等公共文化設施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培訓、展覽、展演、體驗、講座、學術交流等活動。在火把節、賽裝節、插花節等傳統節日及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期間,組織豐富多彩的宣傳、展示、展演、展銷等活動,充分展示我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發展成果。(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州婦聯、共青團州委、州廣播電視臺、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十三)融入國民教育體系。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貫穿國民教育始終。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在中小學開設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課程,鼓勵建設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如梅葛、彝族左腳舞、彝族民歌、花燈戲等特色中小學傳承基地。支持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職業學院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學科,支持代表性傳承人參與學校授課和教學科研。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培訓,廣泛開展社會實踐和研學活動。創建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實踐基地,開展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學校創建活動。(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州婦聯、共青團州委、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十四)加強對外交流合作。利用重要活動、展會、節慶、會議等,加強對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交流傳播。推出以對外傳播我州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主要內容的影視劇、紀錄片、宣傳片、舞臺劇、動漫片、短視頻等優秀作品,講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的“楚雄故事”。通過人文交流活動等形式,向全社會宣傳我州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充分發揮我州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增進文化認同方向的獨特作用。(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州婦聯、共青團州委、州廣播電視臺、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五、保障措施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黨委和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定期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納入考核評價體系。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建立楚雄州非物質文化保護協會。健全完善楚雄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家委員會制度,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學術研討、評審申報等工作。鼓勵企事業單位合法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形成有利于保護傳承的體制機制和社會環境。(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州財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十六)完善政策法規。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完善《楚雄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楚雄州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評估制度》等制度規定,推動各縣市根據實際,完善相關制度規定,進一步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制度體系。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執法檢查機制。綜合運用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地理標志等多種手段,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法教育。(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政府研究室、州委宣傳部、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十七)加強財稅金融支持。州級財政要切實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經費預算投入,各縣市要按照政策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納入本級預算,積極支持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規劃、保護和建設,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搶救性保護、檔案數據庫建設、設施設備配備、調查研究、宣傳教育等工作開展。要加強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按標準落實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補助。鼓勵預算單位根據工作需要依法依規采購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產品和服務。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關企業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金融服務。(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十八)強化機構隊伍建設。州級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各縣市黨委和政府要依法明確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職能部門,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統籌使用編制資源,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力量與其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相適應。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人才隊伍能力提升工程。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納入各級有關干部教育培訓內容。完善楚雄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制度。對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人員和代表性傳承人,采取培訓、進修、研修等方式,提高其文化素養、專業能力和業務水平。對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中作出顯著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各級有關規定予以表揚獎勵。(各縣市人民政府、州委編辦、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教育體育局按照各自職責組織實施。
來源 中共楚雄州委辦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